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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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结合专业特长助力乡村振兴,近日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警院之鹰”和“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进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详细调研周村区法治发展的情况,并积极参与本地法治建设工作。

法以启智,法律书籍进乡村

在前期调研了解到周村区王村镇栗家村农家书屋因藏书量不达标,不能完成建设规范化农村书屋的任务后,此次社会实践出征之前,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向全体在校生募集爱心法律书籍1000余册(此次拟先捐助200余册),由“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和“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共同代表学院将募集的爱心法律书籍捐赠给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栗家村,丰富栗家村农家书屋的藏书量,也使村民获取法律知识更便捷。

法以润心,法律知识入人心

7月1日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此次社会实践中,“警院之鹰”和“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分别在周村古商城、人民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社区和东塘社区、碧桂园社区、王村大集、永安大集等地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宪法、民法典、反诈、预防养老诈骗等内容。两支队伍分别在山东师范大学淄博碧桂园实验小学、王村镇中心幼儿园等地开展预防校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道路安全法、防溺水、防拐骗等内容的宣讲和答疑。

法以立身,法律宣教正元身

此次社会实践中,“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走进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详细了解两个戒毒所的工作和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拟在今后通过“智慧戒毒所”向戒毒人员开展云宣教。“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走进北郊司法所、王村司法所,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变化,与社区矫正对象一起义务劳动以提升王村镇旅游文化景点的整洁度,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解矫宣告,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强化责任感与法律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法以督行,法律践行心向党

在此次社会实践过程中,走访探望了几位老党员,听老党员讲述他们的入党故事,听他们分享对法律和规则的看法,听他们讲述建党一百多年来,在我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生活的变化,用曾经真实的故事洗礼新时代法学青年的心灵,铭记新时代的法律人必须要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走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社区和东塘社区,调研党建引领下红色网格与法治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调研党建引领下王村镇工业农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提升。

法以强国,法律实施促振兴

此次社会实践中,“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调研访问基层派出所和戒毒所人民警察,详细了解公安和戒毒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学习一名人民警察爱党爱国、扎根基层、敬业奉献的精神。“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调研访问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等,深入了解周村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拟成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队,创新社区矫正“线上+线下”工作方法,提升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就业指导、生活帮困等方面的工作实效,实现社区矫正的常态化、专业化与信息化。助力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助力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警院之鹰”和“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的队员加深了对建设法治乡村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基层一线,真正做到“学法以正,普法以诚,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青年助力赋能,同心筑梦美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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